我所工作的公司是一閒小公司,所以多數工作都是需要自己“一腳踢”的。我不清楚外面的大公司是如何分配工作的,但是我公司是由老闆接囘生意后,brief了我和同事后,就由我和同事自個兒討論然後做出成品。有時時間上會很倉促,但是這樣的工作生活說不喜歡但是也很習慣了,因爲自己畢竟是最清楚自己缺點與優點的人,知道如何拿捏吧~做出來的作品好或不好也是由自己承擔,沒得怪別人。

但是,自從我的好同事離職后,事情就有了一些轉變。公司似乎改變了工作方式,老闆要求說要我和老闆娘合作,一個website的工作接進來后,由老闆娘做一向由我負責的interface設計工作,而我只需要做善後,既是把interface設計弄成一個website出來,其實我心裏是不高興的。。因爲這就好像我只是一個programmer, 而不是一個designer了,那。。我到底算什麽??我心裏不滿意,因爲多多少少我也有點自負的個性,我看到交手個我的interface設計,常不是我想要的樣子,我覺得若讓我來做,會變得更好! 這是不是叫“自負”呢??唉。。所以今天接到設計后,我看看,心裏有很多的想法。。但是。。不知道應該怎說好。。

我又不甘心,所以自己偷偷地在原有的設計上加了些小細節,讓整體看來至少還是有我的影子。。我不知道成品出來他們會不會有抱怨,但是我覺得這樣的細節會讓整體更好看。。

要出去吃飯了,回來再繼續抱怨。。: 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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